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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時事>

日本METI警告企業必須遵守化審法

  • 2017-10-12

日本METI警告企業必須遵守化審法 日本經濟產業省 (Ministry of Economy, Trade and Industry,METI) 於日前發布公告,要求企業必須確實遵守化學物質控制法案 (Chemical Substances Control Law,CSCL),簡稱化審法。公告中同時提及最常見的企業違規行為,舉例如下: – 將新化學物質誤認為一般化學物質。前者於生產/進口前必須進行初步評估;而後者則只需要向政府通報生產或進口量即可。 – 製造或進口超過許\可重量的小量化學物質。針對小量化學物質以及中間體,企業必須特別申報預計生產/進口量,並取得准許\方能進行 (為了不超過小量化學物質年生產/進口量不超過一噸的原則,部會間必須協調准許\申報額度)。 – 無法提交政府部門要求的化學物質有害測試報告。 METI指出,企業大部分的違規行為皆由對化審法的不了解或是企業內部化學物質管理系統執行不彰而導致。為了防止類似的違規情況繼續發生,METI建議企業執行下列事項: – 對管理階層以及產線接觸有害物質人員進行化審法內部教育訓練; – 建置企業內部有害物質管理系統,並確保企業員工落實化審法要求; – 在生產或進口化學物質前先評估是否為新化學物質。藉由化學物質的組成與結構,至日本評價技術基盤機構 (National Institute of Technology and Evaluation,NITE) 所提供的化學危害資訊平台 (Chemical Risk Information Platform) 網站查詢,以確認化學物質是否為新化學物質並需要進行相關申報; – 在生產/進口中間體、小量或低量化學物質時,謹遵獲得的許\可生產/進口量; – 確保所有有害物質相關的資訊皆依法規要求提報予政府相關單位。 依據化審法要求,針對特定第二類化學物質 (Class II specified)、一般以及新化學物質 (不包含中間體),企業必須於優先評估時提供有害物質相關資訊。METI總結,企業內部必須指定負責蒐集整理化學物質的危害資訊並持續與檢測機構連繫的專責部門來因應化審法的要求。 化學危害資訊平台網址:http://www.nite.go.jp/en/chem/chrip/chrip_search/systemTop 資料來源: Chemical Watch (2017-01-25) (PIDC 編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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