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内容
  • 首页
  • 关于立雍
    • 公司简介
    • 竞争优势与比较表
    • 生产流程与现场操作
  • 产品介绍
  • 环保时事
  • 专利及检验证明
    • 专利细目
    • 检验证明
  • 联络我们
  • 会员专区
  • 首页
  • 关于立雍
    • 公司简介
    • 竞争优势与比较表
    • 生产流程与现场操作
  • 产品介绍
  • 环保时事
  • 专利及检验证明
    • 专利细目
    • 检验证明
  • 联络我们
  • 会员专区
简体中文
简体中文 繁體中文 English

文章分类

  • 各国环保法规
  • 全球环保时事
  • 欧盟WEEE指令与时事
  • 欧盟RoHS指令与规范
  • REACH相关规范与时事
  • 欧盟标准组织-EN13427~EN13432
  • 欧洲化学总署(ECHA)
  • 德国双向系统DSD-绿点标志
  • 欧盟能源使用产品指令
  • 环境生态相关报导
  • 文章专栏
  • 各国栈板规格

环保时事>

限用物质法规-消费品中的双酚A (BPA)

  • 2008-07-01

限用物质法规-消费品中的双酚A (BPA)

BPA可以从产品中析出到接触物中,有研究表明人体中的BPA主要是透过食物摄入。
鉴于BPA的潜在危害,不少国家和地区制定了相关的限用法规。


产品范围涵盖︰

1.迁移量限制︰欧盟、美国、中国、日本等国家对与食品接触的材料限定了BPA的迁移量(溶出量)。
2.总量限制︰加拿大正拟制定禁止进口和销售含有BPA成分产品的法规,原定于2008年1月1日生效的挪威PoHS更是限制了BPA在消费品中的使用。

危害
BPA是一种内分泌干扰物质,会引起类似雌性激素的生理效应,长期接触有可能会引起慢性中毒。
有研究认为BPA进入人体后会增加患乳腺癌、摄擭腺癌的风险,其中对婴幼儿的危害尤为严重︰会破坏荷尔蒙,引起基因突变,有可能引起女孩性早熟,并导致生育能力下降、精神紊乱等症状。

上一頁上一篇欧盟执委会健康暨消费者保护总署已经公布欧盟Rapex系统产品召回案例的2007年年度报告。
下一篇SDS(Safety Date Sheet)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包含的信息下一个
Line

立雍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 电话:+886-2-26793552
  • 传真:+886-2-26794698
  • 郵件地址:Service@Li-On.Biz
  • 总公司/ 工厂地址:23942 新北市莺歌区尖山路161号
  • No. 161, Jianshan Rd., Yingge Dist., New Taipei City
    23942 , Taiwan (ROC)​

欢迎!您是第 Free Tools 位访客

© 2026 LION Green Design Co., Ltd.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