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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时事>

欧洲联盟法院裁定RoHS指令应包含禁止使用十溴联苯醚 No. 13/ 2008

  • 2008-06-03
spacer2008年4月1日,欧洲联盟法院(欧洲法院)裁定撤销欧盟RoHS指令下,可使用十溴联苯醚 (deca-BDE) 的排外条款。 即自2008年7月1日起,贩售于欧洲的电子电机产品不得含有十溴联苯醚。
2005年10月欧洲执委会在RoHS指令修订版中,将十溴联苯醚改为排外项目。然而于欧洲议会于2006年1月向欧洲法​​院提出初步的排外撤销程序。其理由为欧盟执委会并无职权排除十溴联苯醚,所以排外动作已经是超出职权的决定。 欧盟执委会的职权为排除没有更安全的替代物质的特定化学物质的使用,并非基于风险评估来排除特定化学物质。
spacer欧洲法院同意欧洲议会对于欧盟执委会没有职权排除十溴联苯醚,所以此排外项目将于2008年6月30日后废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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